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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师招聘|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办学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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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6 16:33:5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

(四)专业方向。
《
(五)特别说明。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11006/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准备好《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科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考生还需提交证件照一张用于准考证制作。
网上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所选站点的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所需材料与现场报名审查材料相同。
1.重庆站。
地点:西南大学北区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时间:拟定2023年12月13日9:00-16:00。
2.长春站。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人民大街5268号)。
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17日9:00-12:00。
3.武汉站。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就业处(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20日9:00-12:00。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资格复审当天在资格复审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重庆站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15日,具体安排将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长春站、武汉站笔试时间拟定于资格复审当日下午。各站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长春站、武汉站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榜公布或手机短信通知,重庆站将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重庆站面试暂定为12月30日、31日,具体安排将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各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请考生提前备好就业三方协议书。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三)咨询电话:023-85284502(区教委)、023-41412132(区人力社保局)。
(四)本公告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璧山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6.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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