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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就《东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暂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7日。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根据征求意见稿,年度检查将覆盖全市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年检内容涵盖办学方向、党的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财务管理、校园安全六大方面。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年检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一)未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落实党建工作的;(二)办学条件差的,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学生专项保护工作和预防学生犯罪工作存在明显漏洞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重大涉稳(含舆情)事件的;(四)虚假宣传、违反政策规定进行招生,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五)发生师风师德问题,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或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未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的;(六)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违反规定乱收费、非法集资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七)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八)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十)根据《东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评定标准,年检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年检结果将作为学校下一年招生计划、评优评先、资助奖励、科研立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民办学校,予以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的 5%至20%;对“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不低于20%,直至停止招生。
此前,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东莞市民办学校2024年年度检查结果。本次年检覆盖全市1215所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其中5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不合格”,66所学校被评为“基本合格”,其余学校均达合格标准。检查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各学校、幼儿园自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实地检查,以及市教育局复核评定。
年检不合格名单(5所)麻涌景辉小学南方舞蹈学校(石碣)厚街凯伦花园幼儿园厚街科蒂幼儿园企石金石小学
年检基本合格名单(6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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